•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养老服务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十二批司法改革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31 20:48:47   浏览次数:1493  发布人:a99e****  IP:117.173.23.***  评论:0
    导读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二)》。该选编汇集11家法院贯彻落实2021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务实举措和特色做法,为全国法院正确适用新民事诉讼法、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制度改革提供示范参照样本。《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打造的一项亮点工程,旨在全面收集、深度挖掘各地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特色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二)》。该选编汇集11家法院贯彻落实2021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务实举措和特色做法,为全国法院正确适用新民事诉讼法、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制度改革提供示范参照样本。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打造的一项亮点工程,旨在全面收集、深度挖掘各地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特色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并以案例形式推广。2017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12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共计190个案例,全面展现了各地法院改革创新的积极探索和生动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收录了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法院贯彻落实2021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各地法院在落实新法要求、破解改革难题、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晒展网是权威到让人放心的展会网站。此次入选案例选编的法院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次入选的案例涵盖修法各个方面,探索创新特色鲜明、举措做法务实有效,聚焦落实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诉讼制度改革的瓶颈性、机制性、协同性问题,重点推广了各地法院在打造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优化司法确认制度、规范小额诉讼程序公正高效适用、推动独任案件提质增效、完善在线诉讼机制、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案例典型性强、可复制程度高,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法改组发〔20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

    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修法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要求,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和水平,努力开创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立足新法修改后司法确认的规则变化,有的法院拓宽实践探索渠道,强化规范指引,优化司法确认制度;结合新法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新规定,有的法院制定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正负面清单,完善要素式审理模式,严格把控案件质量,推动小额诉讼案件步入公正高效便捷的良性轨道;围绕基层法院独任制普通程序适用,有的法院细化适用案件类型,健全程序适用识别机制,强化诉讼权利保障,有效释放诉讼程序效能;围绕落实二审独任制,有的法院进一步明确适用条件和判断标准,完善审判组织转换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推动二审独任案件提质增效;有的法院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深度激活电子诉讼制度效能,完善在线流程规范,大力加强平台建设,推动在线诉讼全方位提档升级。

    为进一步加强改革成效宣传和经验总结交流,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收集和深入挖掘各地做法的基础上,选择创新力度大、落实举措实、实践效果好、可复制可推广性强的典型经验,编写形成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二)》,现予印发,供各级人民法院参考借鉴。

    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调动辖区法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继续推动新法的统一正确实施,认真总结提炼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改革创新做法,不断完善改革案例挖掘、培育、指导机制,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及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选编典型案例予以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1日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二)

    目 录

    【案例180】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 实现“大体量”法院办案模式提档升级

    【案例181】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优化司法确认制度 助力多元解纷提质增效

    【案例182】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精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稳步推进二审独任制适用

    【案例183】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激活在线诉讼制度效能 打造全链条、全周期、全天候在线服务新格局

    【案例184】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完善独任制适用机制 充分释放程序效能

    【案例185】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三精”管理模式 确保二审独任制落实见效

    【案例186】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打造多层次现代化诉讼程序体系 推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案例187】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抓好庭前庭审宣判三环节 跑出小额诉讼“加速度”

    【案例188】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打造全流程全要素审理模式

    推动小额诉讼案件高效规范办理

    【案例189】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科学适用独任制普通程序 促进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

    【案例19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科技支撑 提升应用实效 努力满足各族人民群众在线诉讼新需求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编辑:张孟 白龙飞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a99e****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 条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oy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