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养老服务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正文

    江苏拟立法规定:新建住宅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3 17:01:18   浏览次数:1383  发布人:6c7e****  IP:117.173.23.***  评论:0
    导读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正在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提出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小区未达标的要补足,或由政府按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调剂解决。  据省卫健委、省老龄办等去年发布的“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至2020年11月1日,江苏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850.53万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正在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提出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小区未达标的要补足,或由政府按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调剂解决。

      据省卫健委、省老龄办等去年发布的“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至2020年11月1日,江苏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850.53万,占总人口的21.84%,高于全国3.14个百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江苏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2个百分点。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表示,江苏7年前在全国率先制定《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目前养老服务的发展任务、目标、环境都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修订。

      澎湃新闻获悉,《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农村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动农村和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的均衡化、协调化发展。支持利用农村闲置房屋或整合公共服务资源等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满足农村老年人就近获取基本养老服务的需求。县(市、区)政府还应建立居家应急服务机制,对居家发生意外的老人及时给予救助,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接受救助所必需的费用由政府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老人配备紧急呼叫终端,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连接,提供无线定位、安全监测、实时求助、紧急救援等服务。

      针对养老服务人才缺口大、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等,《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在本省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鼓励各地出台与工作年限等挂钩的养老护理员(非事业编制)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同时,县级以上政府应均衡布局老年教育资源,扩大供给。鼓励、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自主或参与举办老年教育非学历培训机构,结合学校特色开设老年教育课程。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6c7e****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oy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