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养老服务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两头吃的“硕鼠”,两罪并罚|今晚九点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25 21:59:13   浏览次数:4  发布人:c976****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物流公司销售人员宋某一面将“散户”订单“挂靠”签约客户赚取运费差价一面为签约客户介绍“散户”收取好处费最终他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罚作为物流公司销售人员的宋某,不仅直接将“散户”的快递订单“挂靠”在签约客户账号下赚取差价,还为签约客户介绍“散户”收取中介费……“两头赚”之下,宋某短短两年时间侵占公司76万余元,还受贿21万余元。经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职务侵占罪




    物流公司销售人员宋某

    一面将“散户”订单“挂靠”签约客户

    赚取运费差价

    一面为签约客户介绍“散户”

    收取好处费

    最终他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罚

    作为物流公司销售人员的宋某,不仅直接将“散户”的快递订单“挂靠”在签约客户账号下赚取差价,还为签约客户介绍“散户”收取中介费……“两头赚”之下,宋某短短两年时间侵占公司76万余元,还受贿21万余元。

    经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



    这边赚差价

    A公司是一家大型物流公司的子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物流运输等业务。2018年,宋某入职A公司担任商业销售。2019年,宋某被A公司外派至宿迁、徐州片区,主要负责物流业务的推广、销售等工作。开发市场的过程中,宋某想到了以前的老客户郭老板。郭老板从事家具电商生意,每月都有许多大件订单。宋某向郭老板介绍A公司签约客户有专门的运费优惠政策后,郭老板与A公司签约。

    A公司对签约客户实行动态考核、按月结算机制,有4个不同层级的运费折扣。签约客户每个月折前运费总额只要达到规定指标,结算时就能享受对应的运费折扣;如果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考核标准,折扣优惠则会被调整或者取消。

    虽然签约后能享受一定运费折扣,但由于系统下单流程繁琐、运费没有明显优惠等原因,郭老板通过A公司运输的订单并不多。2020年1月,签约时间到期后,郭老板决定不再与A公司续约。宋某得知后,便和郭老板私下约定:“你把所有的订单打包给我做,我给你‘一口价’,下单、接货、售后全都由我来。”宋某所谓的“一口价”,就是不管运输距离的远近和运输货物的轻重,同地区每单快递的运费都是一致的,如果订单出现问题导致货物被退回,产生的逆向运费也由宋某承担。宋某和郭老板协商后,确定了不同地区的“一口价”定价。

    然而,郭老板不知道的是,宋某之所以如此卖力,是因为他能够从中赚取差价。据宋某交代,他有A公司其他签约客户的账号、密码,接到郭老板公司订单后,他就会登录这些签约客户的账号,在系统内录入郭老板公司的订单信息并下单。A公司物流车队接到订单后,便会直接前往郭老板公司接货。由于这些被“挂靠”的签约客户都享有最大的运费折扣,宋某在结算系统内支付的折后运费远低于郭老板实际支付的“一口价”运费,宋某就这样从中赚取了差价。

    2021年8月,有签约客户向A公司反映了宋某的“挂靠”行为。经核查,2020年2月至2021年8月,郭老板支付给宋某642万余元运费,宋某通过“挂靠”订单支付给A公司566万余元运费,从中赚取运费差价76万余元。

    那边收取好处费

    2021年10月,A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11月,太仓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宋某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宋某曾提及自己还收受了签约客户杨某给的“介绍费”,其行为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杨某是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宋某此前工作时认识的老熟人。B公司经营的是整车运输生意,运输品种相对单一且都为大宗货物,一般只需要“一次装车、一次卸货”。

    2020年9月,得知宋某在为A公司开发市场后,想要节省运输成本的杨某动起了歪脑筋,主动找到宋某,提出要和A公司签约,将自己公司承接的部分相对零散的快递订单通过A公司运输。然而,B公司的散货订单并不算多,很难完成相应发货指标。为了获取折扣,杨某让宋某找一些没有和A公司签约的“散户”,将他们的订单“挂靠”在B公司的账号里下单,自己则会按照“挂靠”订单总运费3.5%的金额,按月向宋某支付“介绍费”。

    利益驱动下,宋某不仅将郭老板公司的部分订单“挂靠”在B公司账号下单,还找到在当地做“快递黄牛”(指在快递网点和商家之间赚取价格差的中间商)的吴某,称如果有订单要通过A公司发货,可以联系他。吴某答应后,宋某和杨某便将B公司账号的子账号给了吴某,让吴某直接用子账号下单。“我知道宋某是A公司的正式员工,才放心操作这个账号来下单,运费都是我直接结掉的。”吴某表示。

    经查,宋某“挂靠”的散户很多连实体公司都没有,不具备签约资格,违反公司规定。

    案发两罪并罚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将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杨某、B公司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移送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宋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证据不够完整,要求公安机关围绕宋某具体的介绍行为、吴某身份情况等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公安机关通过询问吴某、讯问杨某和宋某、调取配送服务合同和运输合同等,核实相关细节,成功夯实证据链。2024年12月,公安机关将补充证据材料移送太仓市检察院。

    经查,2020年2月至2021年8月,宋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对接客户快递订单过程中,从中赚取快递订单差价,共计侵占A公司76万余元。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B公司在介绍客户、增加业务量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好处费21万余元。所得钱款均被宋某用于购买房产、日常消费等。案发后,宋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今年3月,太仓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宋某提起公诉。法院日前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因杨某、B公司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5月,太仓市检察院依法对杨某、B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共护寄递行业良好生态,助推寄递企业行稳致远,6月,太仓市检察院举办“检护‘递’一线”主题活动,联合太仓市快递行业委员会签署检邮党建共建协议,聚焦寄递行业实际需求,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实地调研、普法宣传等活动,不断加强法治服务供给。

    (检察日报 作者:卢志坚 吴玉洁 熊辉 漫画:伍舒婷)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c976****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oy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