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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来了!或助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1 18:02:15   浏览次数:1896  发布人:1842****  IP:117.173.23.***  评论:0
    导读

    人民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张文婷)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又添一枚大员。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关于拟设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将成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共有17家公司,注册资本为111.5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国民养老保险的设立尚待银保监会批准。17家发起人详细信息。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根据公告,国民养老

    人民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张文婷)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又添一枚大员。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关于拟设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将成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共有17家公司,注册资本为111.5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国民养老保险的设立尚待银保监会批准。




    17家发起人详细信息。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根据公告,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发起人分别为,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各投资10亿元,持股比例均为8.97%;中邮理财投资6.5亿元,持股比例5.83%;信银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民银金投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各投资5亿元,持股比例同为4.48%;华夏理财投资3亿元、持股2.69%;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持股8.97%;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持股4.48%;国新资本出资10亿元,持股8.97%;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持股2.69%;泰康人寿投资2亿元,持股1.79%;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持股1.79%。


    公告显示,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经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载为准)


    据业内人士分析,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的设立或为我国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供相应产品支持。


    银保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毛奉君曾撰文表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承担了主要保障责任,覆盖近10亿人,但支出压力日益加大,替代率呈现下降趋势,目前已降至45%,低于国际劳工组织55%的警戒线水平。第二支柱规模很小,仅覆盖约5600万人。第三支柱长期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缓慢,占比过低,对养老保障的支撑明显不足。


    其中,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供需失衡。广义而言,凡可用于居民养老支出的财务资源,例如居民存款、养老理财、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都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范畴。目前,我国可用于养老金融的资金规模高达160万亿,可转换为长期养老资金的金融资产十分庞大。与现实需求相比,真正具备长期、稳健、价值投资等养老特征的个人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据人社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有基本思路,总体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都可以是个人养老金的投资范围。我们将一方面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并推动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平稳规范;另一方面,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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