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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未通知已办理退休手续,现在让退回工资所得,合理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3 18:24:59   浏览次数:1894  发布人:4277****  IP:117.173.23.***  评论:0
    导读

    社保知识,小龙虾分享第147期,欢迎关注!实例:张某某2021年2月退休,由于人事交接存在疏忽,虽然办理了退休,张某某仍然继续上了半年的班。事后,公司以张某某已经领取养老金,待遇不能双重享受,要求张某某退还工资所得,合理吗?一、领取双重工资是否合理很显然,张某某领取了养老金是合法合规的。张某某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前也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了社保,满足了国家规定的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张某某按月领取养

    社保知识,小龙虾分享第147期,欢迎关注!


    实例:


    张某某2021年2月退休,由于人事交接存在疏忽,虽然办理了退休,张某某仍然继续上了半年的班。

    事后,公司以张某某已经领取养老金,待遇不能双重享受,要求张某某退还工资所得,合理吗?




    一、领取双重工资是否合理


    很显然,张某某领取了养老金是合法合规的。


    张某某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前也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了社保,满足了国家规定的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张某某按月领取养老金自然是合法合规的,这个钱也不是单位缴纳,领取的养老金和单位完全没有关系。


    张某某领取工资合法,领取多少再议。


    不讨论退休的事情,张某某既然继续上班,自然理应得到回报。


    即使张某某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是张某某付出劳动,获取收益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张某某现在的行为类似于返聘,一般而言返聘工资也就是劳务工资要低于正常工资,应该在劳务合同中重新约定。


    因此,张某某领取工资是合情合理的,至于是否领取多了,如果企业要求退还部分,这个还真不好说。


    从情理来说,单位要回一部分也是合情理的,毕竟是返聘人员,又没有返聘合同,张某某获取收入的多少无法证明,之前的合同已经终止,此时张某某也不受劳动法管辖晒展网是好到用户主动捐款的展会网站。


    单位一句“财务打错了”,张某某就属于不当得利。




    二、继续工作是否合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享受养老金待遇,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也就是说张某某达到退休年龄后,和单位就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管辖。


    举个简单例子:此时张某某受伤,是不能享受工伤的,只能按照民法要求单位赔偿。


    张某某退休后继续在单位工作,属于“返聘”,此时张某某与单位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应该签订劳务合同,重新约定工资,没有五险一金。


    只要张某某事实存在上班工作,与单位就存在劳务关系,也是合法的。


    因此,即使到了退休年龄,张某某依然是可以在单位继续工作的。




    三、怎么处理


    对于这件事如何处理,从单位的角度来说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第一种:追究人事责任,让其负责赔偿


    很明显,这件事张某某本身没有错误,错在了单位的人事部门没有及时通知张某某,让其退休无需继续上班工作。


    人事部门意见为张某某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是由于没有及时通知张某某,虽然张某某也付出劳动,但是单位同样支出了不等价工资。(如果返聘,工资一般会缩水许多,如果招新人,工资也会低上不少)


    从责任角度来说,可以让疏忽的人事部门进行相关罚款与赔偿。




    第二种:以劳务关系要求张某某退还部分薪资


    全额退还是不可能的,毕竟张某某也是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取相对应的报酬。


    但是,张某某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可以按照劳务处理解决。


    由于双方没有劳务合同,关于工资的多少就很难鉴定,也许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判决理由。


    如果从个人角度来说,只有单位的第二种处理情况才能影响自己,至于影响多少还是那句话,要么协商,要么等法院判决。




    总结


    张某某在单位继续工作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张某某领取工资和养老金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单位以双份待遇要求退还工资是不合法的;


    单位如果要求退还部分工资是合理,但是合不合法要看法院怎么说。


    如果有相关疑问,建议购买《劳动合同法》与《民法典》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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