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养老服务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养老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违规截留套取养老金?区纪委开展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5 19:52:08   浏览次数:1902  发布人:7713****  IP:61.145.13.***  评论:0
    导读

    “金某在担任青华街道官田社区社保专干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实收少缴、实收不缴的方式侵吞官田社区295名居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给予金某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隆阳区纪委监委到青华街道开展养老金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大会。今年以来,隆阳区纪委监委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实际,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




    “金某在担任青华街道官田社区社保专干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实收少缴、实收不缴的方式侵吞官田社区295名居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给予金某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隆阳区纪委监委到青华街道开展养老金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大会。


    今年以来,隆阳区纪委监委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实际,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深入村(社区)、企业、项目现场、基层单位等一线座谈、走访、调研,近距离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群众关心关注领域的问题线索,积极帮助解决揪心事、烦心事。






    不久前,该区纪委监委将收集到的群众诉求进行分类梳理,发现养老金问题为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类型之一。为此,该区纪委监委立即制定《关于监督推动养老金问题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以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相关派驻机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养老金专项整治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监督欺诈骗保、截留套取、贪占挪用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统筹协调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力量,着力深挖彻查社会保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整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据悉,此次养老金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紧盯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对重要问题线索快查快处、直查直办、重点督办,重点查处利用职务便利欺诈骗保、截留套取、贪占挪用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违纪违法问题;紧盯各乡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政策和制度情况,重点查处社会保障领域瞒报漏报、监管不严、推诿扯皮、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据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在此次养老金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受理问题线索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场,收缴违纪资金60余万元。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紧盯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在身份核验、审批发放、监管执行等重点环节存在的漏洞,重点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健全制度机制,填补管理漏洞,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施荔潇)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来源:廉洁保山】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7713****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 条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oy3.com All Rights Reserved.